•          在马赛的旅行计划被一场大雨困住,百无聊赖的下午和夜晚四处翻找,竟然翻到高中时候写的一篇小说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 元素冗杂,校园,暗杀,爱情,七七八八。语句倒也算通顺,只是在被窝里打着灯写的,总是在我跳跃的思维下,显得有点失焦。由于痴迷于插叙和倒叙,视角转换勤快,区区一万字,叙述视角就换了三四个;情节也坚持双线,使得整个事情编的像一张网。说是网,又不算太严密,连“生意不好做,所以人手不够”这种违背常识的屁话都写出来了,也让我幽幽地可怜了一下当年苦心写作的自己。不过最后的wrap up挺出彩,由于自己的记忆也丢得差不多,居然还暗暗惊叹得意了一番。但想一想这两年出自我手下,原本狗屁不通,糊弄成九十来分的课程论文,大概都归功于这个在最后关头理顺逻辑的功夫吧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

             想当年,这些胡扯小说,每一篇都能顶几篇随笔作业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 我还记得每个学期伊始,都要挑遍文具店的16开笔记本,今天看的这篇习作,原稿就在一本莫奈油画封面的本子上。每一个随笔本,我都想做到纸质优良,能让笔尖触感顺滑;装帧精致,低调但必须够好看;而且最好是线圈本,或者是分了好几折的线装本,这样撕起来毫无痕迹。最后,心情一上来,还要在留白的地方描一些简单的插图,好像在编辑一本书一样固执而用心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 整个高中,我都觉得自己在逼迫语文老师忍受我在随笔里跳跃的思维。最惨烈的莫过于这些写小说的尝试。试想一个除了上学没做过啥事的娃娃,看了几本小说几部电影,就跃跃欲试地要建构一个有逻辑的世界,并安排一出足够精彩的故事,还奢望着折射些人性,描绘点儿爱情,最后可能借主角之口还抛出一些宿命论的感慨。这些,在他一个中年男人看来,一定too simple sometimes naïve,就连我这天真的大三学生看看,都害羞得无语凝噎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

             尽管我有满满一肚子的自我吐槽,我却不得不承认我更想念那个对规则无所谓的自己。那时,看到漂亮的素材都会悄悄地记得,放到自己的创造的新的整体里,又开出新花。那时,觉得手法和规则都无所谓,写完初稿草草改一遍,在被窝里自我陶醉两天,就交了。那时,好的坏的评价都不怎么在意,好像那是自己的孩子,生下来就这样,我可以爱他也可以不爱,管你觉得如何。有时候老师给分太低,不爽两天就忘了;有时候给分太高,又想起那篇低分的,为它打抱不平。这其中的偏执,今天的我大概都不记得了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

             现在,我坐在一张廉价酒店可疑的床上,马赛的雨没有停。我的心里想着没刷完的单词,想着刚开始准备的GRE,想着交换学期的presentation,为刚才偷空的回顾惴惴不安。我猜,当年的我或许会加倍可怜如今的我。少了那些潇洒从容,虽然不算自我嫌恶,却也无法喜欢这当前的状态。现实已经太多的侵入大脑里的世界,于是也无暇消化更多的思考,对任何深刻的书籍电影都怀着排斥,除了轻喜剧和搞笑文章,几乎脱离影视书籍,只愿因着一些人和小事,赚几分钟欢笑,慰藉一下措手不及的人生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 那个“作者我”和这个“读者我”的距离,或许就是三五年的行走和消磨。消磨了被窝里建造的虚幻世界,走到生活原本的样子里。原谅我的宿命论调,但如果一切本该如此,也都不算太坏。

     

  • 2012-04-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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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飞了半个地球野心勃勃要占领巴黎踏遍德国品尝南欧

    却一直记挂很多年前挽着你的手臂踏过的清晨七点的大风的北京 。